不要以為現在才來談HIP HOP太遲了,我們懷疑HIP HOP從來就沒有在香港存在過。從你還是小學生、軟硬天師穿上了所謂的HIP HOP服裝的年代,到LMF走紅、連陳小春也要扮Rap King的現在,香港對於HIP HOP,最多只是使出了我們最擅長的絕招──翻版!

《Catch》在此不是想「以正視聽」一番、告訴大家「甚麼才是真正的HIP HOP」;我們只不過想求知,希望拓展更廣闊的文化視野,不甘於做一個眼光狹隘的香港人──當HIP HOP早已風靡全球各地的時候,我們卻只是井底那隻只懂得身穿闊衫、頭頂冷帽、其實無知得很的小青蛙嗎?
更何況,HIP HOP首次萌芽的環境,其實跟現在的香港很像。
HIP HOP並不是無中生有的。
70年代的美國,由於馬丁路德金等民權份子付出的努力,美國的黑人初嘗前所未有的平等對待,他們不只可以坐在巴士前排、享有投票權,也越來越多黑人獲得大學教育,成為專業人士。
但事實上,種族歧視並未因此而消失,法律雖然明文廢除了種族隔離,但實質的隔離有增無減。因為負擔不起好的居住環境,少數族裔仍然集中於較貧窮的社區,黑人的中低下階層也逐漸擴大。當白人掌握著整個國家的財富和權力時,他們仍然是被壓迫的一群。
70年代的黑人青少年在越戰後長大,他們的父親不是戰死沙場,就是將毒品與噩夢從戰場上帶回來。為了抗衡失業問題,許多人開始自己創業──販毒,接下來就是幫派之間的鬥爭與仇殺,或是伴隨而來的牢獄生涯。
在貧窮的街頭成長,黑人青少年穿著闊大的衫褲是因為家裡沒錢買合身的,索性拿別人穿舊的衣服,或為了耐穿而買大幾個碼;為了展示自己的力量,他們也會學黑幫份子穿金戴銀,或對女性作出剝削和敵視。
還有物質主義、反智主義、暴力……就在許多令社會價值觀失常的因素影響下,HIP HOP在紐約布朗(Bronx)區出現了。
而現在的香港又如何?
……失業(及失學)問題嚴重,經濟困頓。
……種族歧視,甚至連同種族的(新移民)也歧視。
……缺乏公民意識,不顧他人,只顧自己開心。
……教育制度踐踏青少年,不斷製造失敗者。
……社會笑貧不笑娼,連政府也只顧向錢看,不照顧弱者。
……不斷剝削女性尊嚴和肉體。
……冷酷無情的殺人事件。
……民生逐漸由大財團攏斷控制;如果不幸負資產,就要打死一世工,被賣給地產商為奴為婢。
……還有……你不知道嗎?
HIP HOP Music: Da Joint
上世紀70年代末,HIP HOP音樂透過街坊派對和公園裡的即興演出,從紐約市布朗(Bronx)區及上城區(Uptown)的街頭漫延開去。剛開始只是一群年輕人用唱盤、混音機和大喇叭播放黑膠唱片裡的的士高音樂,為街坊朋友們提供派對、舞會的娛樂和街頭的表演,直到他們發明了新的玩意兒。

當時站在兩個唱盤前的的HIP HOP音樂先鋒開始稱自己為「DJ(Disc Jockey,即唱片騎師,後來也用Turntablist/打碟者稱呼)」,並為自己取個不得了的綽號。最著名的三位DJ是Kool Herc、Afrika Bambaataa和Grandmaster Flash。其中Grandmaster Flash把助手Grand Wizard Theodore所創的刮擦唱片(scratch)技術發揚光大,又發明「時鐘理論(clock theory)」和punch phrasing的混音技術;Kool Herc則發明了是「鼓奏式」打碟(break spinning),即將原有歌曲的打擊部份拆解、加長,令HIP HOP音樂擁有強烈的震耳節拍。
當DJ專注打碟時,他們會請能說善道之士擔任MC,原意是為了介紹和評論選曲,並炒熱派對氣氛,後來就慢慢演變為呼喊押韻的口號,形成了HIP HOP的饒舌(Rap)元素。1979年的HIP HOP SINGLE《Rapper's Delight》空前暢銷,令許多MC改稱自己為Rapper。
在DJ和MC先鋒們的創作下,一種震耳、刮擦、挑釁和娛樂觀眾的美學,至今仍是HIP HOP音樂裡不可或缺的特質。
挑釁?怎麼個挑釁?
RAP ATTACK
挑釁,就像「紐約Rap之王」Nas的妻兒被死對頭Jay-Z用歌詞詆譭。
挑釁,就像Eminem舉起中指。
挑釁,就像我們最熟悉的、由LMF唱的《忍唔住要……》。
HIP HOP 文化原本就是憤怒的宣洩表達,Rapper要大聲吶喊,叫人注意黑人過去的痛苦、現在的困頓,以及拼命想衝出貧民窟(ghetto)的希望。
動不動就一句粗口,因為那才能表達他們的極度憤怒。LMF那首「人渣!人渣!人渣!一手摧毀呢個家!」是斥罵無人性的父親,又怎能不帶憤怒?
HIP HOP BATTLE FIELD
具有挑釁特質的HIP HOP文化,很快就形成了一種戰鬥(Battle)文化。
身處香港的我們,大多沒看過這種「戰鬥」。但對於參與HIP HOP的美國年輕人來說,他們一踏入「競技場」,便遵從適者生存的街頭法則,用言語、情緒以至身體互相攻擊,直到戰鬥勝利。
Rappers的「戰鬥」除了表現出男子氣概、言語技巧和說故事的才能,他們還互相詆譭,不時自吹自擂,甚至吹噓自己的性能力。
Break dance也是「戰鬥」的其中一種形式。雖然HIP HOP舞蹈還有Freak、Smurf、Patty、Duke或Wop等類型,但Break dance具有特技及危險性,深藏相互競技的意識。B-boys和B-girls隨時可以在街角、運動場或地鐵月台展開對決,對方做甚麼動作,你就做甚麼動作,直到其中一方敗陣為止。
塗鴉(Graffiti)則比較簡單,敵對的塗鴉畫者盡量以自己的標籤(tag)遮蓋他人的作品,或是在最困難、最危險的地方塗上自己的標籤,以得到最高的曝光率。
不可忽略的是籃球。籃球原是一種具備團隊精神的運動,但在HIP HOP文化影響下,街頭籃球的風格成為主流,每個打籃球的青少年都不只想得分,重要的更是得分的方法。聲東擊西的傳球、背後妙傳、在兩腿之間來回運球、Fade-away shot、空中360度旋轉入樽,總之要有型地戰勝對手。
在戰鬥勝利的背後,其實在渴望甚麼?
WHAT A MESS!!!
塗鴉(Graffiti)的熱潮,從70年代的布朗區開始爆發。當時的塗鴉青少年為了避免暴露身份,便為自己取了新的代號,作為個人的塗鴉「標籤」(tag)。布朗區克林頓高中(De Witt Clinton High)的學生Lonny Wood為自己取名為「Phase 2」,他的作品在地鐵車廂後,立即在紐約聲名大噪。隨後,當時紐約市的地鐵車身就和現在香港的地鐵車身一樣,被色彩所包圍──即使這些色彩騷擾了許多市民的心靈,和現在的香港一樣。只不過紐約的是塗鴉,香港的是廣告。
不過在許多年輕人眼中,塗鴉並不是為了騷擾市民,而是有需要用非傳統的違法方式表達吶喊、宣示叛逆,或僅僅為了創作和好玩。其實若先撇開任何公民責任、自我約束不談,人類從遠古時代就已經開始在牆上塗鴉,許多人也有小時候畫花了家裡的牆壁而被父母責罵的經驗,許多人都有過這種原始的衝動。
另一方面,為了宣洩不滿而塗鴉的,甚至是純粹為了宣洩一番而塗污地方的,你會怎麼評價?你作為一個「人」,對於對方的想法和宣洩的原因,肯去明白多少?你明白那種不滿嗎?
如果不願意去明白對方的話,就算是Banksy的政治塗鴉,或是Shepard Fairey的街頭藝術,你也不可能明白的。
YO, WHAT'S GETTING?
Scratching、震盪、Rapping、憤怒、困頓、吶喊、挑釁、街頭戰鬥、Break dance、擊敗對方、塗鴉、宣洩、……
以上的HIP HOP元素,我們用了很主觀的角度來檢視,當然也絕對不全面,至少我們還未談及Gangsta Rap(黑街饒舌)、Drugs(毒品)、Misogyny(厭惡女性)、被資本家控制利用等長期影響HIP HOP文化生態的因素。如果要全面了解HIP HOP 是一回甚麼事的話,大概用10期的篇幅也說不完;如果要真正探討某些HIP HOP歌曲中的黑暗意識的話,大概不得不加上警告字句兼「入膠袋」;如果要明白HIP HOP如何令在低下層生活的人拼命想衝出貧民窟,大概看多少次《8 Mile》也嫌不夠。
Grandmaster Flash說:「HIP HOP是唯一一種容許我們談論任何事物的音樂類型。HIP HOP極富爭議性,但這就是它的關鍵所在。」因為HIP HOP歌手肆無忌憚的言論作風,許多人開始用粗糙無比的語言,去談論許多以往不敢公開表達的事物,包括犯罪的、邪惡的、禁忌的、被壓抑的、被漠視的、令人反感的、鄙夷的、偏激謾罵的、宣洩暴力的......都被喊了出來。
然而,HIP HOP存在了二十多年後,美國的貧窮人口並未消失,學校教育日漸惡化,階級差異日漸赤裸,性別歧視和種族歧視仍然刺痛,暢銷的毒品雖然有所不同,卻依然氾濫。或許正正因為如此,HIP HOP這種少數族裔的表達方式,竟變成了美國主流大眾激賞的文化,甚至漫延到全世界。
LMF受歡迎令你驚訝嗎?CEA的行徑令你激賞嗎?
這關我們基督徒甚麼事?
HIP HOP在街頭會很型,HIP HOP在教會則很格格不入,為甚麼?
當我們看見HIP HOP時,我們可以進入這種文化,嘗試去認識、了解、擁抱、感受、檢視、分析這種文化中的一切,然後發出你的疑問(暫且先用我的代替一下):「耶穌面對社會的壓迫、不滿、滿目瘡痍......不也發出他的宣洩、挑釁和反動嗎?為甚麼──我們今天卻往往坐在教會裡,對社會上應憤怒的事無動於衷?」
現在的香港社會──
……失業(及失學)問題嚴重,經濟困頓。
……缺乏公民意識,不顧他人,只顧自己開心。
……教育制度踐踏青少年,不斷製造失敗者。
……社會笑貧不笑娼,連政府也只顧向錢看,不照顧弱者。
……不斷剝削女性尊嚴和肉體。
……冷酷無情的殺人事件。
……民生逐漸由大財團攏斷控制;如果不幸負資產,就要打死一世工,被賣給地產商為奴為婢。
……還有……
叫做基督徒的那些人,習慣了循規蹈矩,習慣了說話得體,對於內心真我的感受,壓抑、麻木。
請憤怒。
Be MAD。
And get ready to Make A Difference。

「輯錄自Catch雜誌第41期,承蒙Catch雜誌允許轉載。」

[ 歡迎回應 ]